在境外市场,期权做市商的业务做得风生水起,而在我国内地市场,由于期权品种还处在筹备期,该业务仍处于空白地带。事实上,内地市场上早有不少机构在觊觎这根诱人的“骨头”,而且在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下称风险管理子公司)开展业务过程中,“类做市商”业务逐渐浮出水面。
  
  “类做市商”身影浮现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当前部分风险管理子公司已开始尝试依据期权原理,向客户提供不同期权形式、执行价格、到期时间的看涨或者看跌期权买卖报价,让客户自主选择买入或者卖出。作为客户的对手方,风险管理子公司相当于替客户承担了市场风险,然后通过期货市场对冲风险。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这种业务已有做市商的影子。
  鲁证经贸有限公司(下称鲁证经贸)是鲁证期货全资控股、以风险管理服务为主的子公司,其业务之一,便是引导、帮助企业利用境内外期货、期权、掉期等衍生品工具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并建立和完善定价机制,对冲所面临的价格波动风险。今年6月,鲁证经贸与一家油脂企业签订了一份场外期权合同,在这方面进行了大胆尝试。
  鲁证经贸风控部经理秦小海告诉记者,今年6月,客户反映对棕榈油价格看跌,正积极寻求利用衍生品工具规避价格下跌的风险。当时24度棕榈油现货价格为5800元/吨,鲁证经贸为客户提供了一份不同执行价格的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报价,其后客户选择卖出执行价格为 6200元/吨的看涨期权。
  “我们是期权的买方,付出约182元/吨的权利金,到期日为8月15日。”秦小海介绍说,如果到期日棕榈油期货价格涨到了6200元/吨以上,客户就可以以6200元/吨的价格行权,如果期价在6200元/吨以下,客户损失将得到部分弥补。“合同签订后,期权的买方每天都会损耗时间价值,所以我们要在期货市场上进行必要的对冲,通过对冲收益来弥补损失。”秦小海表示,做市商的作用一是提供买卖报价,二是提供流动性,鲁证经贸为客户提供了报价,替客户承担了风险,这种业务类似于做市商业务。
  长江期货分析师李富也认为,鲁证经贸为客户提供期权的对手交易,相当于创造了一个场外期权合约,有一部分做市商职能的体现。
  还有一些“泛现货”业务也有做市商业务的影子。“比如在风险管理子公司的合作套保业务中,企业客户向风险管理子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在原料价格上涨时,仍可享受较低价格,而在原料价格下跌时则按照市场价格购买。这实际上相当于企业客户向风险管理子公司购买了看涨期权。”海通期货总经理徐凌表示,风险管理子公司为企业客户提供定价以及在期货市场对冲的行为,与做市商定价和风险管理的方式相似。
  另外,在大宗商品电子盘交易中,一些实力较强的现货企业为市场提供买卖报价以及存储、交割等服务,为市场提供流动性,也与做市商较为相似。
  
  谁来充当产业类做市商  
  其实,对于“露面”不久的产业类做市商,目前市场人士大都不甚了解。“产业类做市商?没听说过。”“期权做市商还没有,就谈论产业类做市商,有点早了吧?”“尽管我研究过做市商,但对于产业类做市商的问题还没有思考过。”一些业内人士这样回应记者的采访。
  对此,徐凌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人士对产业类做市商之所以认识较为模糊,主要是由于场外交易不像期货交易有标准化的制度、流程和合约,更多的是信用交易,这种交易大多是在相关产业内小范围进行的,并不是很普及。

另外,有关产业类做市商的理论研究、境外经验学习、相关文献的翻译在最近几年才逐渐增多,因此市场对产业类做市商的功能和作用认识不全,还在于缺乏一定的市场教育和指引。
  “产业类做市商可以依据特定产业的主要交易主体来选择不同的交易模式。”国投中谷期货总经理高杰认为,产业类做市商应该兼顾场内、场外市场,“从这点来说,产业类做市商在很大程度上其实是期货、期权做市商的补充,涉及远期、期权、期货、掉期等金融产品市场,但更多的是从事‘泛现货’业务”。
  产业类做市商服务的对象以产业客户为主,此类客户有着多元化的需求,包括定价、套期保值等。在徐凌看来,产业类做市商的角色定位,就是要尽可能满足客户的交易、套期保值、上下游管理等各方面需求,提供市场流动性,量身定制符合产业链需求的产品。
  那么,目前市场中究竟有哪些主体可以充当产业类做市商呢?
  根据目前相关期交所的制度草案,商品期货期权的做市商可以是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期货公司会员的法人客户等。基于此,高杰认为,产业类做市商应该是曾经积极参加商品期货交易的大型法人客户,要拥有相对准确的报价能力,熟悉自己经营的标的商品,有较强的市场分析能力、极强的风险管理能力,并掌握专业的交易技术,这样才能实现理想业绩。
  “产业类做市商的主体既可以是现货企业及其下属投资公司,也可以是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子公司。”徐凌认为,在资质要求上,做市商应该是所在行业内资金实力较为雄厚的企业,具有很好的品牌形象、社会公信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同时有着丰富的衍生品交易经验。
  另外,记者从部分期交所了解到,其对于做市商的资质要求均较高,不仅要拥有专业的技术系统、专业人才,还要有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
  
  扶持产业类做市商
  目前,我国多层次的风险管理市场体系尚未建立,场外市场难以对场内市场形成有效补充。尽管我国对许多大宗商品的进口量较大,但并没有掌握这些商品的国际定价权,与我国在世界上的经济地位极不相符,这与我国场内、场外市场的发展缓慢不无关系。
  不过,在资本市场新“国九条”顶层设计指引下,我国衍生品市场站在了大变革、大发展的新起点上。
  “为落实资本市场新‘国九条’,监管层提出了一系列发展思路,包括促进场内、场外市场协调发展、研究对产业类做市商的扶持政策及监管要求、研究期货市场结算模式等。”徐凌称。
  对于监管层提出的“扶持产业类做市商”,秦小海认为此举的目的在于通过产业类做市商,逐步建立一个覆盖范围较广、市场影响力较大、功能发挥较好的多层次市场体系,“微观上满足实体企业的风险管理需求,宏观上争夺相关大宗商品的国际定价权,这也符合国家利益的需要”。
  目前,国内期货市场发展的历史时间相对较短,交易品种数量与市场规模均不能适应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需要,推出并扶持产业类做市商刻不容缓。
  “期权报价繁多,不同的方向、不同的行权价格会有不同的权利金,因此相对于期货,期权会产生更多的合约。”在高杰看来,为保证报价连续、市场成交活跃,期权做市商制度的引入极为必要,推进产业类做市商发展有利于发挥衍生品市场服务产业的功能。
  一方面,产业类做市商利用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风险对冲和产品设计,可以提高期货市场的活跃度。另一方面,其提供的报价是在综合分析现货市场情况、衡量自身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形成的,市场参与者的报价又会反过来影响做市商的报价,从而使市场的价格发现机制更加完善。此外,产业类做市商创设符合产业链企业需要的产品,通过承销、流通这些产品,可以达到为市场定价、分散风险的作用。
  “从境外成熟市场经验来看,商品期货流动性不如金融期货,商品期权流动性又不如商品期货。当商品期权卖方稀缺时,特别是在期权市场启动初期,需要做市商提供连续双边报价。”徐凌表示。
  对于监管层和交易所如何扶持和监管产业类做市商,一些市场人士积极出谋划策。
  “可以通过发放牌照、提供业务培训以及允许场内场外交易保证金互抵、抵押品担保或现货转换成期货等方式,吸引产业投资者成为做市商,同时应给予做市商一定的制度保护,保证其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徐凌表示,完善的交割和结算业务是期货市场成熟发展的基石,期交所可以利用场内市场结算经验,帮助建立场外结算系统,推动场外做市商发展。
  中国国际期货研究院副院长王红英表示,对产业类做市商的扶持应做到“放松管制,加强监管”,对不违反法律法规,不破坏市场组织原则的业务应持宽容的态度,允许在创新过程中出现失败,并且将事前监管转为事中、事后监督。另外,在保证金方面应该对产业类做市商有所减免,手续费提供一定优惠。
  对于市场人士的一些建议,郑商所相关人士表示认同。“期权由于其自身特点,需要引入做市商提供流动性。”这位人士介绍,郑商所拟采用竞争性的做市商制度,只要能达到相应的资质要求,都可以成为做市商,“至于其能否在市场中生存,将由市场竞争来决定”。
  这位郑商所相关人士还透露,郑商所对产业类做市商的入市条件会有严格要求,但可以在做市义务和手续费方面给予一定的豁免和优惠。
  “现实资本依靠金融资本才能‘飞得更高’,金融资本有了产业资本才能够‘脚踏实地’。”有业内人士表示,如今产业类做市商的扶持被提上日程,市场创新有了新的方向,其前景不可估量。产业类做市商这条路究竟能走多远,尚无人知晓,就让市场拭目以待吧。